发布时间:2008-09-04 11:24:50 访问次数: 未知 信息来源:互联网
为更好地落实党外民主监督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力量,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郧县组织部制定措施、明细方案、落实政策,大力实施“党外监督员”制度,在每村聘请2-3名党外群众为监督员,及时发现并纠正村党组织违反党的规章制度、党员干部违纪、党员不履行义务的问题,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是严格选拔条件。“党外监督员”由乡镇党委从熟悉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的群众中择优选聘,让村上的明白人、懂事人、晓理人加入到“党外监督员”队伍中,更好的调动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扩大民主监督的范围。目前,已在全县338个行政村中选聘“党外监督员”816名,并全部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备案。
二是赋予监督实权。“党外监督员”享有列席村支部大会、党员大会的政治权利,发现村党组织未能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村组干部不履行职责、党员违纪违规等不良现象时,可向镇党委反映,对于镇党委没有认真落实到位的,可直接向县委组织部反映情况,请求核查解决。这一系列措施,赋予了“党外监督员”真正的监督实权,让党外监督不拘于形式。
三是定期组织培训。为了增强监督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县委组织部定期对这批人员进行培训。目前已通过多种培训途径,组织“党外监督员”学习了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党外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等法规条文和理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