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推行部门单位股级干部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1-10-19 00:00:00 访问次数: 彭晖 信息来源:干部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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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桃源县委组织部把股级干部任用管理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之一来抓,不断建立和完善股级干部任用管理机制,实施部门单位股级干部规范化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年以来,全县各单位共向组织部呈报、备案股级干部1123人,其中由组织部考察后发文任免的725人。
一、严把准入关口,强调规范管理。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对全县股级干部任免进行统一规范,强化组织部门的管理职能,在干部准入上严把“四关”。一是严把职数审定关。要求各单位股级干部的呈报与任免,必须对照 “三定”方案规定的职数及编制性质来配备,禁止违规设岗或混编混岗。二是严把干部准入关。把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群众公认作为选任股级干部的基本条件。同时,拟任人选原则上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产生,不宜进行竞争上岗的,应事先请示组织部同意。三是严把任职呈报关。单位党组织根据竞岗结果确定的任免方案,先报归口管理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再由归口管理单位党组织向县委组织部呈报审批或备案。四是严把考察审核关。由县委组织部和归口管理单位党组织共同对拟任对象进行任前考察,考察结果向组织部部务会汇报,集体研究任免决定,并发文任免。四年来,通过县委组织部的严格把关,全县未出现一例违规任用股级干部的情况。
二、明确审批原则,严格任职审批。县委组织部坚持严格审批的原则,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坚决作到“三个不批”。一是混编混岗、违规设岗的不批。对于呈报对象中,编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以及超“三定”方案岗位或职数设置的情况,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未按规定程序选任的不批。对于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未进行竞争上岗、没有通过集体研究,以及先任职后备案呈报的股级干部的任职不予审批。三是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不批。对于作风不实、能力不强、群众反映不佳的任职对象不予认可。2007年来,县委组织部共对各单位呈报审批的763名股级干部进行了考察,对其中不符合任职条件或未按程序呈报的38人未予审批。
三、狠抓制度落实,实行常态监管。县委组织部注重抓好股级干部管理长效机制和股级干部任职后的日常监督工作的落实。一是抓好股级干部备案呈报制度的落实。根据《意见》的规定,狠抓各单位对于股级干部备案呈报制度的落实,将股级干部备案呈报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组织工作考核。三年以来,全县共有86个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向县委组织部呈报、备案了相关职能股室的股级干部,有3个未按程序呈报、备案股级干部的单位,在组织工作年度考核中受到了通报批评和扣分处理。二是抓好股级干部任职监督的落实。强化对于股级干部的任职监督,推行股级干部工作述职制度,并就其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评定干部时,结合述职和测评的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性评定。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的股级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能力弱、群众反映差的股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撤销任职。三年来,全县共表彰优秀股级干部60名,对17名工作反映不佳的股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2名工作能力弱、群众反映差的股级干部进行了免职。
四、围绕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力度。围绕优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这个中心,加大对股级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一是建立股级后备干部档案库。对于各单位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优秀的年轻干部,建立优秀人才档案库,纳入股级后备干部进行管理。目前,全县已经建立了近2000人的股级后备干部档案库。二是强化股级干部岗位交流。坚持股级干部轮岗制度,加大对年轻干部的使用力度。仅去年全县就调整正股级干部285人。其中,正股级干部平级交流87人,副股级干部提拔为正股级干部61人,一般干部提拔为正股级干部47人,到龄或其它原因免职90人。三是加大对优秀股级干部的提拔使用力度。按照“人尽其才”的原则,加大对股级干部队伍的提拔使用力度,对那些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股级干部,在乡局级职位有空缺时,予以优先提拔使用。三年来,全县共提拔任用了112名优秀股级干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