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要做到“四心”
发布时间:2008-10-29 08:38:00 访问次数: 中共武汉市新洲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杨安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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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大讨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新时期组工干部要做到“四心”。
一是热心理事。工作要有热情,要有激情,要热心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把工作当做自己的事来做,当作事业来经营,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反映在工作中,如组织部的每一名干部遇到来访的同志,无论是什么事,我们首先要做的是热情接待他们,询问他来访的事由,然后将其送到相关科室,努力让来访者满意而归。其次是把工作作为获得快乐的源泉,倾注更多的心血,奋发向上,不断开拓进取,做一名充实而又快乐的组工干部。
二是倾心谋事。要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对待工作和事业,就是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而不是半途而废、一曝十寒;把每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摒除私心杂念,做到以大局为重、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而不是对自己有利的就干,对自己无利的就不干或者少干。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恪尽职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永远做人民的公仆;默默耕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力尽职;敬业奉献,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和智慧。
三是精心干事。要精益求精对待工作,脚踏实地、扎扎实实,专心致志钻业务,想方设法把自己所负责的事做得比前任好,创造性地把工作做精做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善于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留有任何一点疏漏,坚决克服华而不实、做表面文章等问题,不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四是静心处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淡泊名利,宁静致远,恪守组工干部的行为准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谨言慎行,时时处处以一名组工干部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对上对下一个样,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有人监督与无人监督一个样,切实树立可信、可靠、可敬、可亲的“四可”新形象,充分展示新时期组工干部的人格魅力,努力做到让党满意、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