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04 15:00:30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近年来,我国的干部问责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问责力度逐渐加大,问责范围越来越广。问责制度的实施,加强了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应当说,干部问责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干部问责工作起步较晚,问责制度还不完善,影响了干部问责工作的推进和效果。因此,应切实加强问责制度建设,努力增强问责实效。
完善制度。干部问责工作不仅事关责任政府建设,而且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因此,干部问责工作必须严格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排除各种人为因素干扰,克服随意性,统一问责规范,注重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规定的问责范围、问责标准、问责程序开展工作。健全问责制度,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干部问责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2009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了问责的基本原则、问责事项、问责程序等重大问题,使干部问责工作日趋规范,保证了干部问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注重落实。一项好的制度,无论其内容多么科学、体系多么完善,如果不加以认真贯彻执行,就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干部问责工作也是如此。只有把问责制度落到实处,问责工作才能取得实效。目前,个别地区和部门还存在问责制度落实不力、问责工作走过场现象:有的发现了需要问责的问题,却遮遮掩掩,不愿问责;有的迫于外部压力进行问责,实施起来却如蜻蜓点水,应付了事;有的雷声大、雨点小,前台风风火火问责,后台悄无声息复出;等等。这些不负责任的做法,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在干部问责工作中,有关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对于已经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应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依法问责,主动问责。在责任落实上,一定要实事求是,按照责任法定、权责一致、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责任大小和责任归属。同时,还要努力做到公平公正,责任的大小应与违法违纪的性质、情节、后果、悔过态度等相适应。问责工作动了真格,责任落实才能到位,问责制度的预防、惩戒、教育功效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加强监督。干部问责工作,实质上是国家有关部门行使问责权力的过程。既然这项工作涉及权力运用,就应接受监督,以确保其正当性。问责监督是对干部问责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既监督问责的内容,又监督问责的程序。监督主体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以及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监督主体有权了解问责案件的相关情况,有权对问责的程序、结果提出质疑,有权举报问责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的重点在于干部问责工作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加强监督,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干部问责工作中的失误,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整体水平。
健全问责制度、增强问责实效是一项系统工程,完善制度、注重落实、加强监督是其中的三个核心环节。制度是基础,落实是关键,监督是保障。只有将这三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干部问责制度的作用,达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