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31 17:29:20 访问次数: 陈跃春 信息来源:办公室
3月28日,桃源县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召开,按照部署,该县县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3月开始,到5月30日前结束,5月23—25日为全县村委会换届统一选举的指导性日期,5月30日前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辛春生主持。
会上,县委副书记陈科指出,做好全县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大局稳定,事关构建和谐桃源,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村委会换届工作,周密部署,依法选举,按章办事,确保全县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据悉,该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于2013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上半年,全县将全面开展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竞争、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规范选举程序、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尊重和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选优配强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作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阶段,该县要求在选举实施阶段,各乡镇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把好依法进行选民登记、把好选民登记关;依法提名确定候选人、把好提名关;依法组织候选人的介绍与竞争、把好引导关;依法组织投票选举、把好投票关等“四关”。换届结束后,该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换届选举是否依法进行、是否存在后遗症、村民的民主权利是否得以充分行使、选出的领导班子村民是否满意。根据验收结果,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评比,对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法定程序落实好、工作方法运用得好、工作步骤把握得好的乡镇予以表彰。对不按要求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因执行政策法规不到位、程序出错导致换届选举出现问题或留下后遗症的乡镇要通报批评,并于绩效考核挂钩。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鳌宣读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督导方案;副县长黄沅敏作换届选举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