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4-20 11:24:57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佚名
鼓励优秀 总量控制
湖北出台乡镇书记职级激励措施
本报武汉讯 (特约记者 鄂 组)近日,湖北省委组织部出台有关意见,从今年开始,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优秀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为副县级干部。副县级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原则上按市(州)所辖乡镇(街道)总数的15%左右实行总量控制,一般应担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6年以上,其中任党委书记时间2年以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政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人选由市(州)提出,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明确为副县级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一般应继续在乡镇(街道)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