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08 00:00:00 访问次数: 钟华梁 信息来源:干部一室
自去年以来,桃源县为进一步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积极推进民主化进程,使乡科级领导班子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民族结构、性别配备等方面得到极大改善,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1、加大公选力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要面向专业型干部、村主干、乡镇站所负责人公开选拔一批领导干部,以补充如畜牧、水利等业务性强的单位对专业型领导干部的需要,及边远、工作力量薄弱乡镇增强领导力量的需要,使一批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身份外干部得以进入领导岗位。去年公开选拔了10党外副乡镇长提名人选,在公选中积极引入民主化选拔方式,有效激发了身份外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一是组织严密,整个公选工作由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面试,县里只具体负责考务工作,整个公选过程严谨、细致,未出现任何差错。二是程序规范,按照县委研究,向上呈报,发布公告、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一步一步开展,每个环节按要求严格操作,确保了公选工作质量。三是公开公正,本次公选笔试、面试的命题,面试评委的选派都是由市里统一安排,每一次公告都在桃源党建网、县政府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发布;整个公选过程县纪委、县人大、县保密局都派人全程参与监督和保密;对拟任人选向纪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生、农民负担、信访、安全生产等部门征求了意见,对一名有违纪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入围人选取消其考察资格;对能公开的内容都向社会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充分尊重民意,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一律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主要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推荐采用年度推荐和任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由部务会加以科学分析、科学运用,在即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又保证拟提拔任用人选具有广泛的民意的情况下综合确定考察对象。对群众认可度高,经考察确实表现优秀的,向县委推荐任用,对民主推荐结果靠后的干部一律不提拔重用。将民意情况列入干部任免方案,在提请县委常委会、全委会研究时汇报干部的考察情况和民意情况,以增强了县委选人用人的准确性。经实践检验,凡是民意情况好的干部均得到了县委的提拔重用,干部对将民意情况带入常委会研究的办法普遍认同,群众对县委尊重民意选拔的干部也高度拥护。
3、全面推行票决,扩大了选任的民主程度。去年,根据湘办发〔2010〕21号文件规定,在县委研究干部时全面采用票决制。桃源县为落实这一好的方法,结合本县实际,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桃源县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实行票决制有关具体操作细则》,规定“得票情况汇总后,如遇对拟免职的表决对象未能通过,则接任其职务的表决对象相应不能通过(即使该对象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半数也应按不能形成决议对待)。”使今后票决任免干部有了切实可操作的具体规范。去年12月对42名干部任免实行了票决,并对县政府办主任人选一职征求了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意见。通过推行干部任用无计名投票表决办法,有效避免碍于情面和压力举关系手、人情手、违心手,使干部任用工作更加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