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纪检委员+村民监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01-06 10:12:00 访问次数: 谭英华 郭友晟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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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成都市温江区探索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专职纪检委员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通过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自我监督规范村级组织权力运行,进一步完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基层监督缺位:新时期村级治理不容回避的矛盾
实现村(社区)善治,必须要有完整的权力授受和监督体系。近年来,温江区把民主监督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普遍成立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全面推行党务、村(居)务和财务公开,完善村(社区)议事决策规则和村干部行为规范,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现有基层权力构架和群众自治体系的内在缺陷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的监督仍然缺位。一方面,由于乡镇党委工作职责范围较宽,对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较为松散,加之村(社区)党组织内部缺乏专职的监督力量,容易造成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的膨胀异化。另一方面,由于人口流动的频繁化、群众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很难召集,群众自我监督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村居民自治容易异化为村居委会自治甚至村居委会主任自治。
随着统筹城乡发展特别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利益格局发生重大调整,村干部经手的集体资金资产和征地补偿款、各类政策补助逐渐增多,党员群众追求政治参与和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主体地位的愿望日益强烈。如何培植专职化的党内监督主体和常设化的群众自我监督主体,保证村级组织权力运行规范化,显得尤为迫切。
村(社区)纪检委员:党内监督专职化的试点探索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做好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保证。”但如何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却是基层面临的普遍问题。
今年9月,永宁镇花篱村群众反映老滩湾片区小流域治理工程补偿款发放有虚报行为,村纪检委员接到举报后,要求及时纠改并将实情反映到镇上。经镇党委调查处理,一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纪事件得到及时纠正。作为整个事件的参与者和矛盾焦点,原花篱村党支部书记事后感慨:“多亏纪检委员在节骨眼上‘亮红灯’,要不然,后果会更严重,教训会更大。”
这是温江区村专职纪检委员在关键时刻“敲警钟”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温江针对村(社区)党内监督薄弱实际,探索设立专职纪检委员,负责对党组织议事决策行为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监督党务公开,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并直接向党员大会和镇街纪委报告有关情况。
“我的权力是全体党员授予的,而且可以得到镇党委的指导和支持,对村党总支和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底气很足”。永宁镇开元社区党总支纪检委员陈春艳坦言。
成都市一位党建专家认为,温江设立村专职纪检委员的做法,改变了原来村党组织的委员结构,形成了独立的党内监督力量,是一项规范党组织权力运行的制度创新,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功效。
“现在不仅实现了对村干部的‘全天候’监督,而且拓宽了镇党委、村党组织、党员群众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党群、干群关系更为和谐。下一步我们还要将监督的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谈起村专职纪检委员,宁镇党委副书记柯震弟满怀信心。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群众自我监督常设化
党的十七大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四项制度之一。如何激发基层群众自治活力,是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亟待解决的问题。温江区探索设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作为常设的监督机构,形成了村级事务的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2008年11月4日,永宁镇开元社区监督委员会对社区居委会三季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逐一严格审核,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全面公开。社区居民一致反映“这样子监督,给了我们一个明白,也减少了对干部的猜疑,大伙儿放心多了。”
谈到居民监督委员会的诞生,开元社区居委会主任杨培青深有感触:“居委会的职责是执行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但在执行中牵涉到很多利益问题,加之群众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渠道不畅通,造成对居委会的理解不够、支持不够、信任不够,许多工作开展起来阻力很大。如果再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长此以往,群众的意见会越来越大。”于是,今年10月22日,通民主选举,开元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
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开元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赵顺和一脸严肃:“我们的权力很大,社区所有支出都必须由我们签字后才能在镇上报账,而且还能对不按居务管理制度做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对便民服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固定资产出租、出售等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对财务账目进行定期审查、质询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居民自治监督机构的常设化,拓展了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渠道,得到了广大居民和社区干部的拥护。11月3日,万春镇天乡路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在群众的呼声中成立,寿安镇东岳社区、和盛镇友庆社区、公平街道分水村也纷纷开始酝酿筹备。
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保障
基层党内民主和基层人民民主是村级治理的基石。村专职纪检委员和居民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搭建了民主监督的平台,有利于在基层加快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但监督不是村级治理的全部。如何将党的领导、依法办事、直接民主有机结合,新型村级治理还需持续探索创新。
“新型村级治理是与新的经济和社会形态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既要遵循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又要善于把握立法走势、政策趋势和本地实际,关键是要推动科学发展,顺乎党心民意,为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格局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在温江区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工作会上,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高良明如是要求。
在温江区出台的《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四个配套文件中,描绘了这样一幅蓝图:村(社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相互分离,政府“政务”与自治组织“村(居)务”衔接互动,村(社区)党组织坚强领导,自治组织依法自治,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群团组织和其它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基层事务管理,党的领导、依法办事、直接民主实现有机结合。
长期从事基层组织建设的温江区组织部副部长四郎汪修认为:“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要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农村市场经济加快发展、公民社会加速形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紧推进的实际,在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激发基层群众自治活力、推进集体经济组织独立经营、健全基层组织服务体系等方面重点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