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北京社会领域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09-07-17 11:11:00 访问次数: 宋贵伦 信息来源:《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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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领域党建”是一个新概念。这里所说的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主要包括社区党建、社会组织党建、新经济组织党建等工作。这是党的十七大以后,北京市委市政府结合首都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在加强社会建设“1+4”系列文件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
一、我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党的十七大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全局出发,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社会组织党建、新经济组织党建等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2008年6月25日,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包括《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内的加强社会建设“1+4”文件;同年9月25日,全市社会建设大会召开,对包括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在内的社会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今年2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委又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领域党建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在市委领导下,我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在理论探索方面产生了新成果,在实践探索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党的十七大后,北京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二、实现全覆盖、健全新机制、创新活动方式、产生新成效,是我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努力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是加强和改进我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首要奋斗目标。在全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中,社区党建工作相对较好。绝大部分社区都有党组织,开展工作也比较好,但也有一些社区还没有建立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也不平衡。目前,全市共有2469个社区建立了党组织,还有122个社区因为各种原因尚未建立党组织。《纲要》和《意见》明确要求,在巩固已有社区党建工作成果基础上,要及时搞好新建社区党组织的建立,积极开展党的工作。
在全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中,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相对薄弱。到2008年年底,全市2.8万个社会组织和88万家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只有9%。当然,这其中有的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人数少,有的“两新”组织党员数量少,使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任务艰巨。《纲要》和《意见》提出,要加快“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步伐,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的全覆盖。
(二)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是加强和改进我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前提。《纲要》和《意见》提出,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构建社会领域党建网络化管理体系,这主要包括:一是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社会工委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新格局;二是建立健全社区党建以区域管理为主、社会组织党建以分类管理为主、新经济组织党建以分层管理为主的新的责任体系。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先有责任的全覆盖,才有组织的全覆盖,进而才有工作的全覆盖。北京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网络化的管理体制,是确保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工作基础。
(三)进一步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是加强和改进我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重要途径。《纲要》和《意见》指出,从首都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实际出发,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努力做到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是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素质提高这五个方面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是基本要求。(四)努力产生新成效,是加强和改进我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纲要》和《意见》指出,要努力使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使两者在部署上相呼应、管理上相衔接、方式上相渗透、成效上相促进,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在开展试点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一批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示范点,进一步推动社会领域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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