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4-20 11:29:59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佚名
本报成都讯 (通讯员 川 组)四川成都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从去年7月以来,按照“城乡衔接、全面覆盖、系统配套、运转有序”的原则,在部分区(市)县试行了《党员证》制度,着力破解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流动党员“去向难把握、党费难收缴、活动难开展、教育难组织”的难题,初步构建了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格局。
《党员证》的颁发范围为:所有党的组织关系在试点区域内的党员和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地流入党员。目前,全市已为试点区(市)县的5万余名党员颁发了《党员证》。《党员证》除登记党员姓名、入党时间等基本信息外,还专门标注了参加党组织活动、缴纳党费、党内表彰、民主评议、困难党员帮扶联系、注册登记等情况。《党员证》的作用主要有四个方面:证明政治身份、转接组织关系、记载学习活动情况、行使党员权利并接受救助帮扶。无论是本地党员还是外地流入党员,均可凭证参加注册地党组织的学习、培训和组织生活,对党务公开内容、党内重大决策事项、工作推进情况等提出质询。
为确保《党员证》充分发挥作用,在试点工作中,组织部门明确了规范的管理办法。《党员证》由试点区(市)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实行专人专号;基层党委负责《党员证》的颁发、注销、年审等工作;基层党支部负责《党员证》内容填写、注册登记、日常查验等工作。每年以党支部或党总支为单位,结合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对《党员证》使用情况、内容更新情况进行审查。
《党员证》制度创造了一个不受时空限制的整合党员队伍资源的平台,特别为农村进城务工党员和高校毕业生党员实现组织对接创造了条件,克服了流出地党组织管不到、流入地党组织管不了的困难,有效减少了“隐形党员”、“口袋党员”。通过发放《党员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城乡一体党员信息化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培养体系,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归属感和主体意识,激发了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的积极性;强化了流动党员服务管理,较好地解决了流动党员不主动亮明身份、不愿参加党组织活动等难题;打破了党员身份的城乡差别,打破了党员城乡“二元”管理模式,实现了城乡党员一体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