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以“四议两公开”为抓手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发布时间:2010-04-07 00:00:00 访问次数: 组织部 信息来源:组织部
-
桃源县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学习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重要抓手,指导本地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级事务处理,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目前,全县821个村已全部有效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现了“全覆盖”,达到了推广率、制度上墙率、流程图上墙率、公开栏意见箱设置率、实际运用率等“5个100%”的良好成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已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与矛盾1000多件次,讨论通过重大事项200多项,完成工作的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进为载体,全县共调整村级班子80多个,配齐配强班子50多名,整改后进班子11个;由村民自主决议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180多个,实施各类建设项目200多个,群众筹资和向外争资共计600多万元;村民自行商议建立了帮困扶贫机制、公共设施自筹自建机制、重大村务集体决议机制、公共财产群众共享机制等一系列惠民、利民长效机制,共计帮扶贫困老人、学生1200多名,自发筹措与发放扶贫资金100多万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貌焕然一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用宣传引路,为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营造“大温床”。每一项工作的落实,搞好必要的政策宣传是成功的前提。县委高度重视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深入宣传与氛围营造,通过“三个到位”的有力举措,在宣传造势上狠下了功夫。一是文件发放到位。采取电子邮件与纸质文档两种方式向各乡镇、村、居传达省、市关于在村级组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文件精神。二是学习培训到位。以乡镇为单位,集中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学习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核心实质与具体内容,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灵活运用。三是上墙公示到位。县委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中心内容扩印了800多份,做到每个乡镇、每村居各一份,在机关大院、村级活动场所张贴,确保文件精神人人知晓。
2.用责任护航,为推行村民自治举措织好“保护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并不是喊几句口号,贴几张标语就能见效,重在建立责任机制,落实自治举措。县委建立了“县级领导联乡、乡镇领导班子包片、乡镇干部联村、村干部联组、党员联户”的五级责任网络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村级民主自治的外部环境。在这五级责任网络中,乡镇领导班子的责任最大,如何确保基层政治民主和群众权益的有效实施,乡镇一级承担着下放部分权力、监督权力运行和协调多重关系的重大责任。村干部的责任最直接,如何按照民主程序决定与处理村级重大事务、如何让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基层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村支部书记责无旁贷。县委建立了各级责任联系台帐,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主客体。以责任落实为基础,县委还强化了“三项举措”来推进村民自治。一是加强对村主干的教育培训。按照“集中办班、规划运作、基地示范”的培训原则,举办了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任职资格培训班、基层组织建设专题培训班以及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班,重点加强对村主干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培养。建立了以县委党校为核心、以马鬃岭、茶庵铺新农村建设片、创元工业园等为补充的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县委组织部从留存党费中每年拿出8万元作为培训经费。活动开展以来,共培训村主干80多名。二是加强村支“两委”的关系协调。落实村级民主自治制度,协调好村支“两委”的关系是关键,县委组织部出于这一考虑,逐年逐步增加村支书兼任村主任的比例,目前,全县有80%以上的村实现了两个职位的统一,同时,村支“两委”委员交叉任职的比例也超过了50%。三是加强自治制度的建设完善。县委先后制定出台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形成有效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县委在组织领导上加大了力度,成立了县、乡专门工作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向全委会报告制度、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以及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机制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用督导保驾,为强化村民自治效果建好“收储仓”。如何将村级民主自治落到实处,切切实实见到成效,避免形式上的“假民主”现象发生,就必须强化督导手段。县委成立了9个指导检查组,专门针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上墙公示及落实情况进行了两次督导检查,对乡镇、村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落实村民自治情况进行了不定期到村、到户暗访,将督导、暗访的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向所有乡镇、村进行刊发,增强督导检查的震慑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乡村两级扎扎实实地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工作、实实在在的取得效果。(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