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 开展任职30年村(居)党组织书记生活补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2-10-30 00:00:00 访问次数: 孙忠恒 信息来源:组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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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村(居)党组织书记关怀制度,切实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近日,桃源县开展连续任职30年以上村(居)党组织书记生活补助工作。
该县要求各乡镇党委按照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的原则,认真摸清连续任职30年以上村支部书记的底子,采取召开在职村干部、离任村干部及党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的形式进行严格核实,对所有补助对象,乡镇党委要认真填写好《桃源县连续任村(居)党支部书记30年以上对象财政补助打卡发放明细表》,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党委盖章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审批。
对连续任村(居)党组织书记30年以上(包括在职和离任)的对象,由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并实行打卡发放,预计全县有近80人享受这一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