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受肯定
发布时间:2008-11-24 10:19:34 访问次数: 基层组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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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查调研。在听取了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柳立武、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波关于检察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桃源县检察院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实际、不搞空对空的做法表示肯定。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把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坚持把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转化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全力服务大局、维护大局。该院通过“四加强”等措施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法治环境,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树立检察良好形象,努力解决思想认识、工作机制、素质能力、执法作风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问题,在清理影响公正执法的落后观念上不怕揭短亮丑。